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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马程序员-面向对象-继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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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

 

 

继承的概述

1.多个类中存在相同的属性和行为时,将这些内容抽取到单独的一个类中,那么多个类无需再定义这些属性和行为,只要继承单独的那个类即可。

2.多个类可以成为子类,单独这个类称为父类或者超类。

3.子类可以直接访问父类中的非私有的属性和行为。

4.通过extends关键字让类于类之间产生继承关系,

如:
class SubDemo extends Demo{}

class C
{
	void demo1(){}
}
class A extends C
{
	//void demo1(){}
	void demo2(){}
}

class B extends C
{
	//void demo1(){}
	void demo3(){}
}

 优点:继承的出现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。

继承的出现让类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,提供了多态的前提。

 

继承的特点:

1.java只支持单继承,不支持多继承。

因为多继承容易带来安全隐患:当多个父类中定义了相同功能,

当功能内容不同时,子类对象不确定要运行哪一个。

但是java保留这种机制。并用另一种体现形式来完成表示。多实现。

 

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父类,不可以有多个父类。

	class SubDemo extends Demo{}

 2.java支持多层继承(继承体系)

	class A{}
	class B extends A{}
	class C extends B{}

 定义继承需要注意:

1.不要仅为了获取其他类中的某个功能而去继承

2.类于类之间要有所属(“is a”)关系,xx1是xx2的一种。

 

 

如何使用一个继承体系中的功能呢?

想要使用体系,先查阅体系父类的描述,因为父类中定义的是该体系中共性功能。

通过了解共性功能,就可以知道该体系的基本功能。

那么这个体系已经可以基本使用了。

 

那么在具体调用时,要创建最子类的对象,为什么呢?

一是因为有可能父类不能创建对象,

二是创建子类对象可以使用更多的功能,包括基本的也包括特有的。

 

 

简单一句话:查阅父类功能,创建子类对象使用功能。

 

关系:

聚集- |has a

|聚合关系不是很紧密,如球员。

|组合事物关系连接紧密,如手和身体

 

 

 

子父类出现有类中成员的特点:

class Fu 
{
	private int num = 4;
	public void setNum(int num)
	{
		this.num =num;
	}
	public int getNum()
	{
		return this.num;
	}
}

class Zi extends Fu
{
	//int num = 5;
	void show()
	{
		System.out.println(num);
	}
}

class  ExtendsDemo2
{
	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 
	{
		Zi z = new Zi();
		z.show();
		//System.out.println(z.num+"...."+z.num);
	}
}

 类中成员:

1,变量。

2,函数。

3,构造函数。

 

1,变量

如果子类中出现非私有的同名成员变量时,

子类要访问本类中的变量,用this

子类要访问父类中的同名变量,用super。

 

super的使用和this的使用几乎一致。

this代表的是本类对象的引用。

super代表的是父类对象的引用。

 

 

2,子父类中的函数。

class Fu
{
	void show()
	{
		System.out.println("fu show");
	}
	void speak()
	{
		System.out.println("vb");
	}
}

class Zi extends Fu
{
	void speak()
	{
		System.out.println("java");
	}
	void show()
	{
		System.out.println("zi show");
	}
}


class ExtendsDemo3 
{
	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 
	{
		Zi z = new Zi();
		z.speak();

	}
}


class Tel
{
	void show()
	{
		System.out.println("number");
	}
	
}

class NewTel extends Tel
{
	void show()
	{
		//System.out.println("number");
		super.show();
		System.out.println("name");
		System.out.println("pic");
	}
}

 

 

 

当子类出现和父类一模一样的函数时,

当子类对象调用该函数,会运行子类函数的内容。

如同父类的函数被覆盖一样。

 

这种情况是函数的另一个特性:重写(覆盖)

 

 

当子类继承父类,沿袭了父类的功能,到子类中,

但是子类虽具备该功能,但是功能的内容却和父类不一致,

这时,没有必要定义新功能,而是使用覆盖特殊,保留父类的功能定义,并重写功能内容。

 

 

函数覆盖(Override)

 

1.子类中出现与父类一模一样的方法时,会出现覆盖操作,也称为重写或复写。

2.父类中的私有方法不能被覆盖。

3.在子类覆盖方法中,继续使用被覆盖的方法可以使用super.函数名获取。

 

覆盖注意事项:

1.覆盖时子类方法的权限一定要大于父类方法权限。

2.静态只能覆盖静态。

 

覆盖的应用:

1.当子类需要父类功能时,而功能主体子类有自己的特有内容,可以复写父类中的方法,这样,即沿袭了父类的功能,有定义了子类特有的内容。 

 

 

 

重载和重写的区别:

重载:只看同名函数的参数列表。

重写:子父类方法要一模一样。

 

 

3,子父类中的构造函数。

 

在对子类对象进行初始化时,父类的构造函数也会运行,

那是因为子类的构造函数默认第一行有一条隐式的语句 super();

super():会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函数。而且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默认第一行都是super();

 

为什么子类一定要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。

 

因为父类中的数据子类可以直接获取。所以子类对象在建立时,需要先查看父类是如何对这些数据进行初始化的。

所以子类在对象初始化时,要先访问一下父类中的构造函数。

如果要访问父类中指定的构造函数,可以通过手动定义super语句的方式来指定。

 

注意:super语句一定定义在子类构造函数的第一行。

 

 

 

子类的实例化过程:

 

1.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默认都会访问父类中的空参数构造函数。

2.因为每一个构造函数第一行都有一条默认的语句super()。

3.子类会具备父类中的数据,所以要先明确父类是如何对这些数据初始化的。

4.当父类中没有空参数的构造函数时,子类的构造函数必须通过this或者super语句指定要访问的构造函数。

5.当然:子类的构造函数第一行也可以手动指定this语句来访问本类中的构造函数。

6.子类中至少会有一个构造函数会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。

 

 

super关键字

super和this的用法相同,必须写在构造函数的第一行,

this待变本类对象,super代表父类引用。

当子父类中出现同名成员时可以使用super进行区分。

子类要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时可以使用super语句。

 

 

final关键字 : 最终。作为一个修饰符,

1,可以修饰类,函数,变量。

2,被final修饰的类不可以被继承。为了避免被继承,被子类复写功能。

3,被final修饰的方法不可以被复写。

4,被final修饰的变量是一个常量只能赋值一次,既可以修饰成员变量,有可以修饰局部变量。

 

5,内部类定义在类中的局部位置上是,只能访问该局部被final修饰的局部变量。

 

常量: 当在描述事物时,一些数据的出现值是固定的,那么这时为了增强阅读性,都给这些值起个名字。方便于阅读。而这个值不需要改变,所以加上final修饰。

作为常量:常量的书写规范所有字母都大写,如果由多个单词组成。单词间通过_连接。

 

 

 

抽象类:abstract修饰的类。

 

当多个类中出现相同功能,但是功能主体不同,

这是可以进行向上抽取。这时,只抽取功能定义,而不抽取功能主体。

 

抽象定义:抽象就是从多个事物中将共性的,本质的内容抽取出来。

抽象类:java中可以定义没有方法体的方法,该方法的具体实现有子类完成,该方法称为抽象方法,柏涵抽象方法的类就是抽象类。

 

抽象方法 的由来:

多个对象具备相同的功能,但是功能具体内容不同,那么在抽取过程中,值抽取了功能定义,并未抽取功能主体,那么只有功能声明,没有功能主体的方法叫做抽象方法。

 

抽象类的特点:

1,抽象方法一定在抽象类中。

2,抽象方法和抽象类都必须被abstract关键字修饰。

3,抽象类不可以用new创建对象。即不可以实例化,因为调用抽象方法没意义。

4,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要被使用,必须由子类复写起所有的抽象方法后,建立子类对象调用。如果子类只覆盖了部分抽象方法,那么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。

 

 

抽象类和一般类没有太大的不同。

该如何描述事物,就如何描述事物,只不过,该事物出现了一些看不懂的东西。

这些不确定的部分,也是该事物的功能,需要明确出现。但是无法定义主体。

通过抽象方法来表示。

 

抽象类比一般类多个了抽象函数。就是在类中可以定义抽象方法。

抽象类不可以实例化。

 

 

特殊:抽象类中可以不定义抽象方法,这样做仅仅是不让该类建立对象。

 

 

练习:

abstract 关键字,和哪些关键字不能共存?

final 被final修饰的类不能有子类。而被abstract修饰的类一定是一个父类。

private: 抽象类中的私有的抽象方法,不被子类所知,就无法被复写。而抽象方法出现的就是需要被复写。

static 如果static可以修饰抽象方法,那么连对象都省了,直接类名调用就可以了。可是抽象方法运行没意义。

 

 

抽象类中是否有构造函数?

有,抽象类是一个父类,要给子类提供实例的初始化。

 

 

抽象类不能实例化的原因?

1.抽象类是事物抽取出来的,本身不具体,没有对应的实例。

2.而且抽象类即使创建对象,调用抽象方法也没有意义。

 

抽象类中可不可以没有抽象方法?

可以,抽象类中可以不定义抽象方法,这样做仅仅是不让该类建立对象

 

 

假如我们在开发一个系统时需要对员工进行建模,员工包含 3 个属性:

姓名、工号以及工资。经理也是员工,除了含有员工的属性外,另为还有一个

奖金属性。请使用继承的思想设计出员工类和经理类。要求类中提供必要的方

法进行属性访问。

 

员工类:name id pay

经理类:继承了员工,并有自己特有的bonus。
class Employee
{
	private String name;
	private String id;
	private double pay;

	Employee(String name,String id,double pay)
	{
		this.name = name;
		this.id = id;
		this.pay = pay;
	}
	
	public abstract void work();

}



class Manager extends Employee
{
	private int bonus;
	Manager(String name,String id,double pay,int bonus)
	{
		super(name,id,pay);
		this.bonus = bonus;
	}
	public void work()
	{
		System.out.println("manager work");
	}
}

class Pro extends Employee
{
	Pro(String name,String id,double pay)
	{
		super(name,id,pay);
	}
	public void work()
	{
		System.out.println("pro work");
	}
}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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